□本報評化療飲食論員 劉興偉
  “不能盲目相信法院。”近日,這句出自雷州市政府副市長陳漢樞口中的話在網上持續燃燒,西服網民們認為雷州市政府不僅欠債不還,而且官員不尊重法院判決,拒絕還債理由荒唐。(12月29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在2013年眼瞅著就要過去,雷州市副市長趕上了年度雷房屋貸款言雷語盤點的末班車。雷州市委宣傳部稱,陳漢樞這句話的確有欠妥當。但這句話並不僅僅是一個欠“妥當”就能解釋過去的,“不能盲目相信法院”說明個別官員並不相信法律,更讓人擔憂的是,這位官員並不是在說大話,他們確實把360多萬的債務欠了15年。
  事實上,早在2006年這一事件就被媒體披露,到2008年,《人民日報》又一次報道,最近則台北港式飲茶經由央視報道再次引起公眾的關註。這就難免讓人奇怪,當地敢當“老賴”的底氣何來?
  我們不妨看看這一事件的發酵過程。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、省高級人民法院,先後一審、終審做出判決後,遭遇到了執行難,湛江中院在當地行政權力的干預下遲遲無法執行,廣東高院將案件指派給茂名市中院異地執行,茂名市中院又移交給區級法院。異地執行本是保證判決順利執行的重要方式,但卻仍然沒有起到作用。三番五次遭遇執行難的背後,顯然住商不動產是行政權力在作怪。行政權力不但大張旗鼓地干預司法,而且屢戰屢勝,難怪官員覺得用不著信法院。
  事實上,該案件給暴露了法治體系中一個漏洞——法院的執行權力沒有得到完全的保障。我國憲法規定,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,檢察院獨立行使監察權,然而,對於司法的最後一個步驟執行權卻沒有明確提及,在民法中,也沒有明確規定法院執行不受行政權力的干涉。補上這一漏洞對於完善我國的法治體系非常重要。
 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力度,今後政府機關與社會主體之間的民事關係將會越來越多,保障雙方對等的民事權利就更加重要。政府和企業做買賣,企業欠了政府的錢就得強制執行,政府欠了錢就可以賴賬?要是執行對象是公民、企業的時候是一隻老虎,執行對象是政府的時候就變成了小貓,法律又該如何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提供保障?
  除了執行難這一問題,這位副市長“欠妥當”的雷語也揭示了當下法律運行過程的生態。如今個別官員對於行政干預司法不以為恥反以為榮,行政權力多次出招干預法律,卻沒有任何人被問責,這一現象也必須得到扭轉,即便是將其作為干預司法罪入刑也不算誇張。讓官員相信法律,必須要讓他們看到法律的權威,至少得讓他們知道,賴賬不是你想賴,想賴就能賴。
  (原標題:法律執行不被干預 官員才會信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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